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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社会保障局职责
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,负责实施国家和我省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。
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、省本级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,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、运营。
负责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省级机关、有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业务。
负责全省各地、市、县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管理、业务管理、经费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。
指导全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及其他社会保险经办工作。
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内部审计、稽核工作。
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告全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负责社会保险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。
承办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则、建设和管理。
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,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、调研工作。
按照省委组织部、省劳动厅陕组通字[2000]29号 文件规定,协助做好地、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干部任免的有关工作。
负责本局内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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